题图 | 《Star Wars:The Clone Wars》
2019年新游戏上线之后,某研发商收到了一家公司的投资意向。研发商对此非常重视并且详尽地向投资方介绍了自家产品和公司的情况,他们并不知道是一家游戏公司委托第三方伪装成「投资方」对其进行秘密调查,原因是他们的新游戏大面积地抄袭了该游戏公司的一款畅销产品。
此番调查之后,研发商全面警惕任何尝试接近或了解公司的人,以防止上述游戏公司在「游戏玩法侵权」之外找到维权的突破口。
2020年10月31日晚,网易《率土之滨》在官博发布了一条游戏素材和玩法被借鉴的对比视频并@了阿里互娱旗下的《三国志·战略版》手游,称「上次没点名,这个月居然又双叒叕来『借鉴』了。法院才刚立案,不给司法面子的吗?」。「上次」是9月20日——《率土之滨》指被某产品频繁抄袭将诉诸法院,但并未点名。
视频截图
不论最终结果,在对簿公堂之前抢先占据了舆论高地,起码网易《率土之滨》「出了口气」。
一般游戏在上线前都会申请「软件著作权」,申请时详尽描述游戏界面、玩法规则、数值设置等内容并获得登记证书,由此作为开发者或研发商享有游戏的各项专有权利的证明。当游戏被抄袭的时候也会成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但是,软件著作权只保护具体的「表达」,不保护「思想」。这里简单解释一下就是,游戏内的文字、美术和音乐这些有形的具体表达是受保护的,游戏规则、玩法和情节等内容一般会被划入思想范畴,不受著作权保护。
「玩法不受保护」几乎成为了游戏行业的共识。一款游戏被简单换皮之后,被侵权方很难通过侵害著作权诉讼实现维权。
2012年开始,游戏侵权相关的诉讼越来越多,获得诉讼胜利的被侵权方往往需要「另辟蹊径」寻找关键证据。
有的公司在游戏研发之时便在里面暗藏「机关」,游戏一旦被反编译抄袭便将触发机关的操作公开以达到坐实对方侵权的效果。而与之相对应的对策是,抄袭者越来「局限」在玩法层面的抄袭以避开败诉引发的产品下架和高额赔偿风险。
一个玩法抄袭坐实的诉讼
获9000万流水赔1100万
游戏新知获知的游戏抄袭引发的纠纷中,能够以「玩法」侵权获得诉讼胜利的案例寥寥无几。基于这种情况,今年7月份《蓝月传奇》在一起游戏抄袭纠纷中获得胜诉,颇具参考价值。
2017年开始,苏州仙峰公司获得了传奇IP授权并耗费约300多万研发了《烈焰武尊》手游,该游戏内养成系统的17个子系统、消费奖励系统的10个子系统和场景段落的6个子系统均与《蓝月传奇》存在基本一致或高度相似的情况。
《烈焰武尊》手游2018年6月开始上线安卓渠道进行不删档测试。上线四个月,《蓝月传奇》所属公司(游戏著作权人浙江盛和网络、发行运营方恺英网络)与仙峰公司对簿公堂,由此两者开启了长达两年、共计超六次庭审的诉讼之路。
《蓝月传奇》维权存在诸多难点:
第一,游戏内关于「打怪升级」的游戏玩法、「角色养成、消费奖励和场景段落」三大系统均属于思想范畴,不受著作权保护。
其次,《烈焰武尊》在美术、动画和音乐等较为具象化的内容层面进行了再创作,和《贪玩蓝月》存在明显的不同。
第三,《烈焰武尊》也是获得传奇IP正版授权改编的游戏,场景地图、人物关系、道具名称和故事情节等方面均依托于原《热血传奇》的框架。
双方拉锯中,《蓝月传奇》对「玩法」的具象化表达成为了赢得诉讼的关键。
法院认为《蓝月传奇》游戏对于创作元素、属性与数值的取舍、安排及其对应关系,以及各个系统相互之间形成的特定玩法规则和情节具有独创性,并能够通过操作界面内直白的文字形式或连续动态画面方式对外呈现,这些「具体表达」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里。
与《蓝月传奇》相同或相似的内容覆盖了《烈焰武尊》游戏的绝大部分子系统,数量和程度上已经明显超出了借鉴或参考的合理范围。
而且对于角色扮演类游戏而言,具体的玩法规则、属性数值策划、技能体系等属于游戏设计的核心部分,美术、音乐等形象设计服务于游戏情节的需要。所以《烈焰武尊》的一些具象化创作也不能回避两者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的事实。
最终,2020年7月纠纷判定结果为——仙峰网络被判赔《蓝月传奇》方1100多万。
《烈焰武尊》手游上线一年多的时间里共获得了9000多万流水,即使扣除了研发费用、渠道分成及税费收入仍高达4700多万。
侵权方获得高额回报、被侵权方维权时间成本高,也是游戏行业抄袭频发的重要原因。
在「游戏玩法」之外维权
像《贪玩蓝月》这样「幸运」的维权方并不多,但也并非全无办法。还有许多维权方通过「旁敲侧击」的方式来获得诉讼的胜利。也有的维权者在舆论层面先声夺人,法律层面的结果未必是他们最在意的。
1.《太极熊猫》案:「设计缺陷」成为了关键性证据
《花千骨》是2015年最成功的影视剧改变手游,该手游由天象互动研发、爱奇艺发行。同年ChinaJoy期间,天象互动CEO演讲时透露,《花千骨》首月流水接近2亿人民币。这也是当年ChianJoy众多演讲当中,最令人记忆深刻的一个。
ChinaJoy过后没多久,蜗牛游戏召开记者招待会指责《花千骨》抄袭《太极熊猫》。自此蜗牛游戏开启了长达四年的维权之路,最终获得了「《花千骨》实施了对《太极熊猫》的换皮抄袭」这一结果。
蜗牛游戏找到了两个关键性证据。
(1)《花千骨》V1.0版的软件著作权登记存档资料中,涉及到功能模块结构、功能流程和封印石系统的共26张界面图,直接使用了《太极熊猫》的游戏元素和界面。也就是直接拿《太极熊猫》的资料去申请了自己的软件著作权。
该案还有一个小插曲。《花千骨》方表示存档资料是委托的第三方登记公司随意使用的图片。但这一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主张没有被采信。
(2)照搬了《太极熊猫》的设计缺陷。如在《太极熊猫》的「炼星」界面上,八卦图8个圆圈中真正可以点击的只有一个,整体画面大部分浪费。而《花千骨》复制了该缺陷。
这些由《花千骨》「亲手奉上」的证据有利证明了在研发前便对《太极熊猫》有了充分接触并对其实施了抄袭。
2.《炉石传说》案:美术作品比玩法「有用」
即使获得抄袭者承认抄袭事实的证据,也不代表可以用以证明其「有罪」。
早在2013年,一家中国公司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将暴雪旗下的《炉石传说》进行了换皮复刻,改为三国题材游戏并取名为《卧龙传说》上线。
《卧龙传说》的制作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其实我们这款产品更多的是模仿」,「别人说游戏模式和UI都几乎一模一样,其实大体感觉像是我们美术这边故意设计的,毕竟这样会有最好的正反面话题点嘛」。另外一位项目组成员也介绍道,《卧龙传说》是根据玩家试玩视频和《炉石传说》的卡牌数据还原出来的一款模仿产品。两人的相关报道还刊登在了公司的官网上。
这次也是抄袭者自动奉上证据,《炉石传说》方在起诉时依然困难重重。游戏界面布局、「卡牌和套牌」组合均属于思想范畴,均不在著作权保护之列。且《卧龙传说》对卡牌牌面色彩和图案也和《炉石传说》有差异依难以构成著作权侵害。
《炉石传说》方只能从「具象化」表达层面寻求突破口。
最终,能坐实《卧龙传说》侵权的仅有两件,一是侵害了「炉石标识」,二是几乎照搬了「牌店及打开扩展包动画」。考虑到侵权内容较少,《卧龙传说》仅需赔偿7万多且删除或修改侵权部分即可继续运营。而《炉石传说》方承担的诉讼费就已经高达4万元。
3.《刀塔传奇》案:暗藏机关掌握主动权
2014年最大的赢家是莉莉丝和它的《刀塔传奇(现改名为《小冰冰传奇》)》。《刀塔传奇》2014年2月21日上线之后的一年时间里几乎没有掉出畅销榜TOP10。《刀塔传奇》没有避开被抄袭的命运,被Ucool抄成《英雄指令(Heroes Charge)》并火到全球。
莉莉丝将Ucool告上法院,此外在Facebook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从App Store下载《英雄指令》后进入游戏中的「远古神庙」关卡并连续点击屏幕,游戏跳出了「LILITH GAMES ©」。也就是说莉莉丝在开发时即在游戏内设置了「机关」,当游戏被反编译时,他们将触发机关的方法公布便成为了关键证据,而这个关键证据玩家也可在侵权软件上操作获得。
最后,莉莉丝选择了和Ucool庭下和解,但并不妨碍在舆论层面给Ucool的行为定性了。
4.《拳皇98终极之战OL》案:智力创作受法律保护
思想不在著作权的保护范畴里,但并不代表智力创作不受法律保护。
《拳皇98终极之战OL》(简称《拳皇》)是一款全球累积流水超40亿的手游,取得这样的成功自然很容易被「盯上」。去年一家游戏公司旗下名为《数码宝贝大冒险》的产品对《拳皇》进行了换皮抄袭,并将「拳皇」主题改成了「数码宝贝」。
《拳皇》方举证了《数码宝贝大冒险》的游戏界面、关卡地图和规则说明书等超500处与《拳皇》构成实质相同或相似。几乎均以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之外的理由不予与支持。
反而是在「不正当竞争」层面找到了突破口。
《数码宝贝大冒险》抄袭了《拳皇》的「人物设置参数」,法院认为这是《拳皇》方付出了一定成本且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的智力成果,侵权方将成果占为己有。这种行为超出了游戏行业竞争者之间正当的借鉴和模仿,背离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具备不正当竞争的性质。
结语
思想自由是法律赋予大家的权利,在著作权保护领域却容易成为侵权者的保护色。
上述游戏新知列举的众多例子在不同的层面尝试维护著作权方的利益,非常具有借鉴意义。如果玩法归属于思想范畴,我们依然可以将这种思想具象化表达出来从而让「玩法」也能被具象化识别出来,在面对侵权时可获得更多的主动权。除此之外,在发现侵权游戏之后也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必要时可以另辟蹊径达到维权的目的。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