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因涉商业诋毁被判赔偿沐瞳科技22万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沐瞳科技起诉腾讯成都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的终审结果。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腾讯构成商业诋毁,责令其赔偿原告沐瞳科技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共计22万元,并以书面形式就涉案商业诋毁行为对相关方进行澄清。

 

腾讯因涉商业诋毁被判赔偿沐瞳科技22万

 

沐瞳科技成立于2014年,旗下成绩最好的出海游戏是2016年于海外上线的MOBA游戏《Mobile Legends:Bang Bang》(简称《MLBB》),在东南亚、拉美等国家均是时下热门,目前仍长期在印度尼西亚的App Store畅销榜和Google Play畅销榜排行前三。 沐瞳科技还在东南亚等地区构建了电子竞技赛事体系,推出了MPL(Mobile Legends:Bang Bang Professional League)职业联赛。在2019年和2021年,这款游戏成为了东南亚运动会的正式电竞奖牌项目。在Sensor Tower于今日(10月11日)发布的「2022年9月中国手游发行商全球收入排行榜」中,沐瞳科技位列第17名。

 

腾讯因涉商业诋毁被判赔偿沐瞳科技22万

沐瞳科技官网宣传图

 

2021年3月,沐瞳科技被字节跳动全资收购,成为其子公司,并保持独立运营。

 

沐瞳科技的创始人之一徐振华曾在腾讯任职,负责过《自由幻想》《轩辕传奇》《部落守卫战》等游戏的研发运营。徐振华在腾讯就职期间创立了沐瞳科技,而此举被腾讯认为是违反了竞业协议,腾讯因此与徐振华解除劳动关系。在2017年,腾讯对徐振华提起了诉讼,认为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后,仍然擅自在外设立公司,且与腾讯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沐瞳旗下的《无尽对决》与腾讯旗下的《Arena of Valor》同属MOBA品类手游。此案徐振华败诉,并被判赔偿腾讯1940万元。

 

2019年,沐瞳科技起诉腾讯成都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称腾讯向沐瞳科技在印尼的合作商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属于商业诋毁行为,使得沐瞳科技的商业信誉受到损害。根据裁判文书显示,在徐振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案宣判后、当年的MPL职业联赛举办前夕,腾讯向沐瞳科技的印尼合作商Revival TV发出函件,表明了自己对《Arena of Valor》的版权持有,并称其在「关于沐瞳首席执行官徐振华违反商业秘密成立公司,开发和推广《MLBB》游戏软件的诉讼」中取得胜诉。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函件中多次使用「违反商业秘密」、「判决」、「胜诉」等相关表述,而事实上该案件仅涉及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与徐振华个人之间的纠纷,并不涉及沐瞳公司、腾讯成都公司两个公司之间的纠纷,更不涉及徐振华是否存在违反商业秘密的事实。腾讯成都公司所发函件、相关表述却有意混淆违反商业秘密和违反竞业限制的区别,将徐振华个人与公司之间的竞业限制纠纷有意识地表述为「违反商业秘密」,其意在损害竞争对手即沐瞳公司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破坏沐瞳公司的竞争优势,属于编造、传播误导性信息的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法院一审判决腾讯就其对沐瞳公司的涉案商业诋毁行为,以书面方式向沐瞳的印尼合作商进行澄清,以消除影响,并赔偿沐瞳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共计22万元。腾讯不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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